| 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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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3 08:19 文章来源:左权县商贸流通管理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从8月25日-10月30日,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全县开展肉类酒类等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在全县开展肉类酒类等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强市场检查,狠抓源头治理,严厉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酒类肉类食品流入市场,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为构建和谐左权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和食品生产经营相对集中的地区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以群众日常消费量较大的肉及肉制品、酒类等为重点品种;以查找食品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食品企业及餐饮业健康发展为重点内容,全面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对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索证索票、退市召回的各项制度,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进行全面检查。
三、实施步骤
大检查时间从2009年8月25日起至2009年10月30日,为期两个月。
(一)宣传教育阶段。(8月25至9月1日)
1、向群众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增强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发动群众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2、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食品安全鉴别常识的宣传活动,营造食品安全大检查的社会氛围。
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册等,宣传食品安全常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日至9月20日)
一是督促生猪屠宰场(点)、酒类经营户自查问题,加强内部管理。生猪屠宰场(点)是否按照《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等有关规定实施;酒类经营是否按照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账;是否实行酒类经营随附单制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是落实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人,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三是针对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的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酒类批发户、屠宰场(点)的监管力度。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三)重点整改阶段。(9月21日至10月15日)
1、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宣传教育、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举报问题和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处理。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加强监管执法的管理。
3、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组织相关部门,逐一调查、立案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0日)
1、组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对肉类酒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验收。
2、对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大检查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大检查实行问责制,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落实食品安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责任到企业、到人头。
(二)加强配合,协同作战。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健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在大检查中协同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共同做好检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向社会公布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8636243),畅通与群众联系的渠道,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加大排除力度,确保信息报送。针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实行日报制度,即“零”报告制,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上报。
(五)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做到第一时间到现场,展开调查处理,落实相关责任,并及时向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汇报情况。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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